征收公示公告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2017年03月10日 15:05  来源:

龙新政征决〔2016〕3号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

 

因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项目建设需要,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部分的房屋。房屋征收部门应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开展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一、项目名称:龙岩技师学院第二校区项目。

二、征收范围:曹溪街道浮蔡村、东肖镇连圣村,东至山地,西至福利中心,南至冶金三队及昌龙物流,北至高速公路,上述四至范围内部分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2122098。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岩市新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电话:2122086。

五、签约期限:自该项目房屋征收决定发布之日起10日后,实施房屋征收补偿签约,签约期限为两个月。

六、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七、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八、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不服本决定的,可以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上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在本决定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