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示公告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告知书

2017年03月14日 08:55  来源:
发布机构:新罗区人民政府索引号:LY01100-3000-2017-00007文号:龙新征告〔2017〕4号公文时间:2017-01-17

经龙岩市人民政府批准,苏溪棚户区改造D1地块项目纳入政府储备地块。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新罗区人民政府拟对西城街道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实施征收。现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西城街道苏溪社区,东至曹溪北路,西至苏溪河,南至石锣鼓公园,北至民房、空地,上述四至范围内部分房屋(具体范围以规划红线图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龙岩市新罗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电话:3298166。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龙岩市新罗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电话:2122086;

工作班组:龙岩市祥业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电话:2109199;

测绘单位:龙岩市经纬测绘有限公司,电话:2105598。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在上述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五、被征收人应协助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做好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家庭成员等情况的测绘、调查、摸底、货币补偿或安置的意向、登记和房屋产权认定等工作。

六、为更科学制定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的房屋补偿价格,拟委托3家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被征收人应在本告知发布后5日内,自行协商选定3家评估机构,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征收部门或征收实施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组织被征收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决定,或者采取摇号、抽签等随机方式确定。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