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拆迁期限公告
我局于2010年11月2日向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依法颁发“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第二校区暨新罗区职教中心及小洋片区幼儿园”建设项目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0]第11号),拆迁期限从2010年11月2日至2011年1月31日(后经本局批准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因龙岩华侨职业中专学校至今未完成该项目的拆迁工作,再次向本局提出延长拆迁期限申请,经本局审查,同意该项目拆迁期限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龙岩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